1、家庭暴力可能构成什么罪
家庭暴力行为可能构成的罪名包含虐待罪、故意伤害罪等。具体来讲:
1.假如一方对另一方常常以打骂、捆绑、冻饿、强迫超体力劳动、限制自由等方法,从肉体、精神上进行摧残、折磨,情节恶劣的,可以认定为虐待罪。
2.假如推行家庭暴力时,动手殴打、用力拉扯他们导致身体出现伤害,且已经达到肯定的紧急程度,那样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。
3.若一方推行家暴,故意殴打另一方致死,且有杀人故意,则该行为人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。
4.在公共场合推行暴力贬损别人人格的行为,可以构成侮辱罪。
5.假如一方想要离婚,另一方用暴力威胁恐吓他们,阻挠他们解除婚姻关系的,还可能构成暴力干预婚姻自由罪。
2、家暴判刑需要什么证据
家暴判刑所需的证据主要包含报警记录、验伤报告、证人证言与认错书等。
1.报警记录可以由受害人自己或者听到、见到家庭暴力的邻居做出。
2.验伤报告也是尤为重要的证据,由于家庭暴力一般需要导致轻微伤以上结果。
3.居住在常常发生暴力家庭旁边的邻居,一般对暴力状况都会有几分知情,因此他们的证言也是有力的证据。
4.施暴者写的认错书也会成为证明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。
公安机关在办理家庭暴力案件时,还应充分、全方位地采集、固定证据,包含现场的物证、被害人陈述、证人证言等,还应当注意准时向有关单位和组织的员工,与被害人的亲属、邻居等采集涉及家庭暴力的处置记录、病历、照片、视频等证据。
3、家庭暴力行为怎么样认定
法律快车提醒你,认定家庭暴力行为,第一需要判断家庭成员推行的是不是是积极的暴力行为,且该行为是不是致使受害者的身体健康权益或精神受损。
1.依据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的规定,家庭暴力应是一种积极的致害行为,消极的不作为或者不履行法概念务并不构成家庭暴力,而可能构成一般意义上的“冷暴力”。
2.在司法实践中,家庭暴力行为主要存在于婚姻关系中,且是引发离婚诉讼的一个重要原因。
3.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认定并不可以直接推导出存在家庭暴力,反之,存在家庭暴力一般是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的情形。
4.对于家庭暴力的认定应当采取愈加严格的规范,原则上,当事人应提交有关机构出具的构成“轻微伤”的认定结论,如无此结论,有关报警记录和询问笔录中对于伤情的紧急程度至少应有记载。
5.在证据不足的状况下,一般不应当认定存在家庭暴力行为。
总之,家庭暴力行为是紧急违法的,受害者应寻求法律援助和保护。同时,社会各界也应加大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和打击力度,一同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。